电气防爆等级划分标准_电气防爆等级划分11区
防爆等级的定义 :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的划分是根据设备使用的类别、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温度组别、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来划分的。
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两类:I类为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II为除矿井以外的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依照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MICR)来区分,II类电器设备又分为:IIA、IIB、IIC 三个类别。
防爆区域区分:
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三个区域等级。
0级区域(简称0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级区域(简称1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2级区域(简称2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注: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 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二个区域等级。
10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相当于国际标准的20区)
1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相当于国际标准的21、22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