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装置的选用标准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用标准 漏电保护开关的选用原则

漏电保护的作用:一是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漏电或接地故障时,能在人尚未触及之前就把电源切断;二是当人体触及带电体时,能在0.1s内切断电源,从而减轻电流对人体的伤害程度。此外,还可以防止漏电引起的火灾事故。(1)漏电保护装置在低压配电系统中,无论是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只要相线与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触,就会形成故障回路并产生故障电流,在外壳与大地间产生电位差,使触及带电外壳的人有生命危险。若线路的绝缘遭到破坏则会导致漏电,漏电电流的热效应又会加速绝缘的进一步老化,如此恶性循环的必然后果是酿成电气火灾。因此,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推广运用比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更加完善的附加性安全措施,即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是一种在规定条件下,当漏电电流达到或超过给定值时,便能够自动断开电路的机械开关电器或组合电器。常见的漏电保护装置见表1。

表1 漏电保护装置

选用漏电保护装置应首先根据保护对象的不同要求进行选型,既要保证在技术上有效,还应考虑经济上的合理性。漏电保护装置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分断能力等性能指标应与线路条件相适应。漏电保护装置的类型应与供电线路、供电方式、系统接地类型和用电设备特征相适应。(2)需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场所① 带金属外壳的Ⅰ类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② 安装在潮湿或强腐蚀等恶劣场所的电气设备;③ 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④ 临时性电气设备;⑤ 宾馆客房内的插座;⑥ 触电危险性较大的民用建筑物内的插座;⑦ 游泳池、喷水池或浴室类场所的水中照明设备;⑧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⑨ 医院中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疗设备(胸腔手术室除外);⑩对于公共场所的通道照明及应急照明电源,消防用电梯及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的电气设备的电源;⑾消防设备(如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泵、消防通道照明等)的电源,防盗报警装置用电源,以及其他不允许突然停电的场所或电气装置的电源,若在发生漏电时上述电源被立即切断,将会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应装设不切断电源的漏电报警装置。(3)漏电保护装置的安装要求① 漏电保护装置的安装应符合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应考虑供电线路、供电方式、系统接地类型和用电设备特征等因素。②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之前,应检查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泄漏电流值和绝缘电阻值。当电气线路或设备的泄漏电流大于允许值时,必须更换绝缘良好的电气线路或设备。③ 漏电保护装置标有电源侧和负载侧,安装时必须加以区别,按照规定接线,不得接反。如果接反,会导致电子式漏电保护装置的脱扣线圈无法随电源切断而断电,以致长时间通电而烧毁。④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时必须严格区分中性线和保护线。使用三极四线式和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装置时,中性线应接入漏电保护装置。经过漏电保护装置的中性线不得作为保护线、不得重复接地或连接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⑤ 保护线不得接入漏电保护装置。⑥ 漏电保护装置安装完毕后应操作试验按钮试验 3 次,带负载分合3次,确认动作正常后,才能投入使用。

漏电保护器的型号怎样选择

①有条件时最好请供电部门参与设计选型,购买经电工产品认证*认证的产品。所选的规格要和实际负荷相符合。

②大型公共场所、高层建筑用于火灾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应选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小于500mA,动作时只发出声光报警而不自动切断主供电电路的继电器式漏电保护器,其它几项参数能满足配电线路实际负荷的相应规格漏电保护器。

如设备工作波形中含有直流成分,选择时除考虑“2”中的参数外,还应选专用于有直流分量的漏电保护器。

③家庭供电线路中使用漏电保护器,是以保护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为主要目的的。因此应选额定工作电压为220V、额定工作电流为6A或10A(安装有空调、电热淋浴器等大功率电器时要相应提高一至二个级别)、额定剩余动作电流(漏电电流)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单相漏电保护器。

扩展资料:

目前这种形式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用最为广泛,市场上的漏电保护开关根据功能常用的有以下几种类别:

(1)只具有漏电保护断电功能,使用时必须与熔断器、热继电器、过流继电器等保护元件配合。

(2)同时具有过载保护功能。

(3)同时具有过载、短路保护功能。

(4)同时具有短路保护功能。

(5)同时具有短路、过负荷、漏电、过压、欠压功能。

3.漏电保护插座是指具有对漏电电流检测和判断并能切断回路的电源插座。其额定电流一般为20A以下,漏电动作电流6~30mA,灵敏度较高,常用于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保护及家庭、学校等民用场所。

参考资料:

漏电保护器_百度百科

漏电保护装置的装置选用

应根据系统的保护方式、使用目的、安装场所、电压等级、被控制回路的漏电电流以及用电设备的接地电阻数值等因数来确定。 用于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漏电保护装置,一般根据直接接触保护和间接接触保护两种不同的要求选用,在选择动作特性时也应有所区别。

(1) 直接接触保护是防止人体直接触及电气设备的带电导体而造成的触电伤亡事故,当人体和带电导体直接接触时,在漏电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之前,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选择无关,它完全由人体触电的电压和人体电阻所决定,漏电保护装置不能限制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所以用于直接接触保护的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具有小于0.1S的快速动作性能,或具有IEC漏电保护装置标准规定的反时限特性。

(2) 间接接触保护是为了防止用电设备在发生绝缘损坏时,在金属外壳等外露金属部件上呈现危险的接触电压。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电流I△n的选择应和用电设备的接地电阻R和允许的接触电压U联系考虑,用电设备上的接触电压U要小于规定值。

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I△n的选择:I△n≤U/R其中:U——允许接触电压R——设备的接触电阻一般对于额定电压为220V或380V的固定式电气设备,如水泵、磨粉机等其他容易与人体接触的电气设备,当用电设备金属外壳的接地电阻在500Ω以下时,可选用30~50mA,0.1s以内动作的漏电保护装置;当用电设备金属外壳的接地电阻在100Ω以下时,可选用200~500mA的漏电保护装置;对于较重要的用电设备,为了减少瞬间的停电事故,也可选用动作电流为0.2s的延时型保护装置。

家庭使用的用电设备由于经常带有频繁插进拨出的插头,同时,部分居民住宅没有考虑接地保护设施。当用电设备发生漏电碰壳等绝缘故障时,设备外壳可能呈现和工作电压相同的危险电压,极易发生触电伤亡事故,因此,电气设备安装规程中规定,必须在家庭进户线的电能表后面,安装动作电流为30mA和0.1S以内动作的高灵敏型漏电保护开关。 (1) 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选择得越低,当然可以使开关的灵敏度越高。然而,任何供电回路和用电设备,绝缘电阻不可能无穷大,总会有一定的泄漏电流存在。所以从保证电路的稳定运行和提供不间断的供电来讲,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选择要受到电路正常泄漏电流的制约。

(2) 由于测定电流的泄漏电流,必须有较复杂的测试方法或使用专用测试设备进行测量,为选用方便,可参照下列经验公式:对于照明电路和居民生活用电的单相电路:I△n≥IH/2000对于三相三线制或三相四线制的动力线路及动力和照明混合线路:I△n≥IH/1000其中:I△n——漏电保护开关装置动作电流IH——电路的实际最大供电电流一般家庭供电电路,如果使用3A电能表的用户,正常情况下每户泄漏电流约在1mA左右,原则上,在家庭单相电路中的泄漏电流超过电路最大供电电流的1/3000时,应对电路进行检修。

(3) 我国农村低压电网的绝缘水平较低,泄漏电流较大。根据实测结果表明,泄漏电流的数值和配电变压器容量的大小关系不显著,但和低压电网中生活用电的居民户数有明显的关系,也就是不管变压器容量是多少,其中供给生活用电的户数越多,泄漏电流就越大。因此,农村电网中装置漏电开关时,应考虑到这点。

一般而言,为了保护电网可靠运行,保证多级保护的选择性,下一级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应小于上一级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各级漏电动作电流应有1.2~2.5倍的级差。第一级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主干线出线端,该级保护的线路较长,叠加的泄漏电流较大。其漏电动作电流在未完善多级保护时,最大不得超过100mA,在完善多级保护时,其漏电动作电流最大不得超过300mA。第二级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各分支线的出线端,由于被保护线路较短,泄漏电流相对较小,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介于上、下级保护的漏电动作电流之间,一般取30~75mA。第三级漏电保护装置(又称末级保护)用于保护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被保护线路短,泄漏电流小,一般不超过10mA,漏电动作电流应按人体触电摆脱电流值(10~20mA)选择,不应大于30mA,一般取15~30mA。

家用漏电保护器应该选择多大的

1、目前市面上销售的漏电保护器可谓是鱼龙混杂,产品质量好坏不一,我们在选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产品是否通过国家标准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这个参数可以再厂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找到,一般格式为:“通过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安全认证,证书号:******,符合标准:BG6829一86”如果在说明书上找不到此字样,一定不要买。

2、漏电保护器额定电压只有220v与380v两种,家庭生活用电属于电力单相,所以电压为交流220v/50Hz。漏电保护器有2、3、4三种等级,一般家庭使用选择2级就可以了。

3、主流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规格比较多,但是过电流脱扣器额定电流只有10A、16A、20A三种,在选购的时候要注意,交流电为220V的工作电压,用户可以按照1kw负载5A的电流粗鲁计算出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通常情况下可以按照0.85~0.9倍的额定电流值确定为过电流脱扣器额定电流值。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用标准 漏电保护开关的选用原则

漏电保护开关的选用原则

漏电保护器国家为了规范漏电保护器的正确使用,相继颁布了《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9)16号)和GB 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代替《漏电保护器安装与运行GB13955-92)等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依据这些标准和规定,我们在选用漏电保护器时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1. 购买漏电保护器时应购买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产品,且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漏电保护器有不少是不合格品。2002年10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漏电保护器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有20%左右的产品不合格,其主要问题为:有的不能正常分断短路电流,消除火灾隐患;有的起不到人身触电的保护作用;还有一些不该跳闸时跳闸,影响正常用电。

2. 应根据保护范围、人身设备安全和环境要求确定漏电保护器的电源电压、工作电流、漏电电流及动作时间等参数。

3. 电源采用漏电保护器做分级保护时,应满足上、下级开关动作的选择性。一般上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流不小于下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流,这样既可以灵敏地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又能避免越级跳闸,缩小事故检查范围。

4. 手持式电动工具(除III类外)、移动式生活用家电设备(除III类外)、其他移动式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较大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5. 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这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明确要求的。

6. 机关、学校、企业、住宅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宾馆、饭店及招待所的客房内插座回路,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7.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以及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较大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如机械加工、冶金、纺织、电子、食品加工等行业的作业场所,以及锅炉房、水泵房、食堂、浴室、医院等场所,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进行保护。

8. 固定线路的用电设备和正常生产作业场所,应选用带漏电保护器的动力配电箱。临时使用的小型电器设备,应选用漏电保护插头(座)或带漏电保护器的插座箱。

9. 漏电保护器作为直接接触防护的补充保护时(不能作为唯一的直接接触保护),应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动作型漏电保护器。

一般环境选择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不超过0.1s.,这两个参数保证了人体如果触电时,不会使触电者产生病理性生理危险效应。

在浴室、游泳池等场所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宜超过10mA。

在触电后可能导致二次事故的场合,应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6mA的漏电保护器。

10. 对于不允许断电的电气设备,如公共场所的通道照明、应急照明、消防设备的电源、用于防盗报警的电源等,应选用报警式漏电保护器接通声、光报警信号,通知管理人员及时处理故障。

单相22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三极式漏电保护装置。

1.单相选用两级(2P)的就好,节约成本。电流选择要稍大于电机铭牌上的电流,但也不能太大,不然起不到保护作用。漏电断器有火线/零线同时切断的,也有只切火线的。价格不一样。如果标着N的只能接零线,如果接反了漏保跳闸火线还是通的它切断的是零线,如果没标就谁变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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