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3 巡检人员进入箱式变、配电室等部位检查时,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事项。

4.2.1.4 巡检人员应熟悉自己管理范围内的配电设施,了解设施设备的特性、掌握设施运行状况,熟知设备所带负荷及用户有关情况。

4.2.1.5 巡检人员应定期对配电室进行巡视检查,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2.1.6 巡检人员按规定认真做好巡检记录,若发现设备有异常及疑问时,应加强监视,分析原因,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队领导汇报,并指示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按规程处理后汇报。

4.2.1.7 巡检人员在巡视时若发生设备着火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当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根据安全规程规定的措施进行灭火及抢救,并立即汇报。

4.2.1.8 巡检人员在回队后必须将巡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所作的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公司下发的值班记录本内,且由值班人员及时将巡视记录录入微机,建立档案;将巡视情况每月25日上交生产办技术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