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架空线路导线与地面的距离及保护范围

低压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时,线路导线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6米。

一、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架空导线经过不同地区时,导线与地面的距离,在最大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居民区。电压在1kV以下者为6m;电压为10kV及以下者为6.5m。

(2)非居民区。电压为1kV以下者为5m;电压为10kV及以下者为5.5m。

(3)交通困难地区。电压为1kV以下者为4m;电压为10kV及以下者为4.5m。

二、架空线路的导线与铁路轨顶、道路路面、管道顶部的垂直交叉跨越距离,在导线最大弧垂时不应小于表1所列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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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架空线路导线与地面的距离及保护范围

架空线路横担间和导线间的距离是多少?

低压架空线路导线与地面的距离及保护范围

答:(1) 10 kV及以下线路与35 kV线路同杆架设时导线间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2)对于35 kV双回架空线路横担间和导线间的距离是多少?

答:(1) 10 kV及以下线路与35 kV线路同杆架设时导线间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2)对于35 kV双回路或多回路线路,不同回路的不同相导线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 m。

(3)同杆架设10 kV及以下双回路或多回路线路时,转角横担或分支线的横担距离,距上面横担距离取0.45 m.距下面横担距离取0.6。

(4)当通讯电缆与6- 10 kV架空线路同杆架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 5 m。

(5)广播明线和通讯电缆与380 V及以下架空线路同杆架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 5m。

低压架空线路导线与地面的距离及保护范围

110kv安全距离

1、导线与地面最小距离:居民区7.5m;非居民区6.0m;交通困难地区5.0m

2、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最小净空距离:步行可以到达的山坡5.0m;步行不能到达的山坡、峭壁和岩石3.0m

3、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5.0m

4、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3.5m

5、在无风情况下,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2.0m

6、导线在最大弧垂、最大风偏时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最大弧垂时垂直距离4.0m;最大风偏时净空距离3.5m

7、导线与果树、经济作物、城市绿化灌木及街道树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3.0m

低压架空线路导线与地面的距离及保护范围

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低压架空线路导线与地面的距离及保护范围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 1.0米

1-10千伏 1.5米

35千伏3.0米

66-110千伏 4.0米

154-220千伏 5.0米

330千伏6.0米

500千伏8.5米

低压架空线路导线与地面的距离及保护范围

第九条对500千伏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确需跨越的居民住宅以及在其走廊内按照设计规程必须拆除的其他房屋,电力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拆迁并给予补偿。

220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确需跨越房屋的,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程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跨越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