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表13-13。

表13-13 各种作业防火措施

序号 项 目 防 火 措 施
1 施工现场 (1)检修场所不准大量存放汽油、煤油、酒精及其

他易燃物品,所需少量油类、油枪、油壶用后应放在

金属箱内

续表

序号 项 目 防 火 措 施
1 施工现场 (2)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进行设备清洗时,需通风

良好,严禁明火; 在上方有焊接作业时,下方严禁进

行刷漆和清洗设备工作

(3)沾有油脂的废旧棉纱不得随地乱扔,应集中放

在金属容器中,并随时清除

(4)检修中使用电动工器具、电加热等电气工具的

电线连接点要牢固,防止虚接导致发热着火; 熔丝要

符合要求,严禁使用铜、铁、铝丝等代替

(5) 工作结束或收工后,工作负责人要对工作现场

进行清理,检查无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2 电气作业 (1)安装电气设备时,电线的连接点要牢固,防止

虚接导致短路起火

(2) 电源开关使用的熔丝额定电流不能大于负荷的

50%,更不能用铁、铜、铅丝等代替

(3) 电炉、电烙铁、电吹风等电热工器具使用必须

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及制造厂的安全要求

(4) 电源箱、电源盘和临时电线处附近不得堆放易

燃物

(5)不得乱拉临时电源线,严禁过多地接入并联负

载,禁止非电工拆装临时电源、电气线路设备

(6)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

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未切断电源前,

严禁用水灭火

(7)在有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使用电气设备时应

符合防爆要求,并采取防止着火、爆炸的安全措施

3 机械加工作业 (1) 车间内油棉纱、油抹布、油纸等不得随地乱

扔,应放在金属桶内

(2) 生产所需汽油、煤油、柴油、机油等易燃品,

应放置在指定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

(3)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由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

(4)砂轮机应安装在安全地点,周围不准堆放易燃

物品

(5) 临时清洗零件时,应在安全地点进行清洗,并

严禁烟火

续表

序号 项 目 防 火 措 施
4 木工作业 (1)木工房应有“严禁烟火”的警告牌,木工房严

禁吸烟及明火

(2)木工房内禁止安装炉火取暖,熬胶火炉应设在

安全地点

(3)木工房内不准过多存放原材料和其他易燃物品

(4)碎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下班前要清除干

净,禁止在室内存放

(5) 电机、电闸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要定期清

除粉尘

(6)禁止在木工房安装砂轮

(7)下班前要进行防火检查:断电源、关门窗,防

止遗留火种

5 焊接作业 (1)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应牢固地接在被

焊物件上或附近,防止产生电火花

(2)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3)严禁将焊接导线搭设在氧气瓶、乙炔瓶、氢气

及油管道等设备和管线上

(4) 乙炔和氧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污染油脂或触

及金属熔渣,禁止把乙炔和氧气软管搭在高温管道和

电线上;不得把重物、热物放在软管上,也不得把软

管和电焊用导线放在一起

(5)在地下室、隧道及金属容器内焊割作业通风不

良时,应使用强力通风或压缩空气。严禁通入氧气用

作调节或清扫空间

(6) 乙炔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应距离明火

10m以上,使用中应与氧气瓶保持5m以上的距离

(7)交直流电焊机冒烟和着火时,应首先断开电

源,然后用干粉、1211灭火器扑救

(8) 乙炔瓶、乙炔发生器或电石发生着火,应使用

二氧化碳、干粉或干砂进行灭火,禁止用水、泡沫灭

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