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 10 kV及以下线路与35 kV线路同杆架设时,导线间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 m。

(2)对于35 kV双回路或多回路线路,不同回路的不同相导线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 m。

(3)同杆架设10 kV及以下双回路或多回路线路时,转角横担或分支线的横担距离, 距上面横担距离取0.45 m,距下面横担距离取0.6 m。

(4)当通讯电缆与6~10 kV架空线路同杆架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5 m。

(5)广播明线和通讯电缆与380 V及以下架空线路同杆架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 1. 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