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款 起吊前应核实重物重量,选择适当吨位的葫芦,禁止超载使用;作业前均应试吊,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

第四款 操作前应先缓慢起升,待起重链条涨紧后,再全面检查设备及重物的受力情况,要特别注意起重链条是否有扭结现象,发现扭结必须调整好,经检查无异常方可继续作业。

第五款 拉链条时应均匀加力,不许猛拉,如果拉不动链条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排除故障。10吨以上(含10吨)葫芦手拉链允许两人一起拉,其余小吨位只允许一人拉。严禁用2台或2台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

第七款 起吊重物过程中如需暂时将重物悬停,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若需长时间停留,应在重物下方垫上木墩,不得使用手拉葫芦长时间固定吊物,防止自锁*失灵而发生意外事故。

第八款 严禁人员在起吊的重物下工作或活动。作业时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也不得将重物起吊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