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款 自插钢丝绳吊索无论是顺插还是花插,每一端索扣的插编部分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10倍。

第二款 钢丝绳在使用前应根据物件重量及吊运方式合理选用吊索规格,严禁超过允许拉力,同时应避免冲击力,不得使用单根吊索进行吊运。

第三款 在吊运棱角快口的物件时要加包垫,不准钢丝绳吊索直接接触这些物体,防止割损。

第四款 吊运时钢丝绳吊索肢间夹角不宜过大,一般不准超过90º,特殊情况最大不准超过120º。

第五款 钢丝绳吊索禁止与带电的金属接触或被电焊、电弧等击伤,无法避免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第六款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钢丝绳吊索的磨损、锈蚀及断丝等损伤情况,达到报废条件的吊索禁止使用。

第七款、钢丝绳吊索报废的主要条件如下(详见《起重机钢丝绳检验报废标准GB0597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