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措施有哪些

本地区导致输电线路跳闸的原因中,人为外力破坏导致线路跳闸次数占了19%,仅次于雷击跳闸。由此可见,降低人为外力破坏跳闸率刻不容缓。加强防外力破坏措施,将大大提高本地区的输电线路安全运行水平。我们可以从发生的事故中总结外力破坏事故发生的规律,不断摸索出既具可操作性而又行之有效的防范对策。下面就近几年来本地区输电线路所采取的防外力破坏措施进行分析。

1)加强巡视、建立“黑点”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电力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力度,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定期开展巡视检查,掌握保护区内及保护区外有可能危及线路设备安全运行的各种情况(违章建筑、挖掘、机械施工、放风筝、种植等),发现潜在隐患,及时消除。对保护区内外有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地点要加大巡视力度,适当缩短巡视周期,落实责任制,必要时要派驻安全守护员。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外的防外力破坏“黑点”管理,统计在册,实行动态管理,并开展风险评估,根据风险值,按照3级控制原则调整巡视周期,分类控制:Ⅰ类“黑点”巡视次数每周不少于1次,Ⅱ类“黑点”巡视次数2周不少于1次,Ⅲ类“黑点”巡视次数3周不少于1次,确保电力设备安全运行。对正在进行中的可能随时造成设备事故的重大“黑点”隐患,应视现场情况安排专人现场驻点监护。对于需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的单位,除输电线路运行部门对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外,还要求建设单位在属地建设局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并由供电公司安监部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工,实现多层把关、多部门监管。

2)树立各类标志及警示牌

对于群众活动密集的保护区,设置严禁警示牌,并与市政部门、园林局密切沟通,共同管理,杜绝因人为活动造成的线路故障。

3)在电力设施基建投产前做好对线路保护区的清理工作

电力设施基建在投产前应严格把关。线路走廊的高秆植物应按照规定补偿后清理,并签订协议存档。线路保护区内应尽量避免跨越建筑物、构筑物,线路与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距离应满足运行条件,并做好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输电线路与所跨越的弱电线路、通讯线应满足最低弧垂时的运行距离要求。应确保基建线路零缺陷、零隐患移交。

4)加强电力设备技防能力,做好电力设施防盗工作

增加科技含量,加强技术更新改造,加大技防投入,不断提高电力设备自身防盗、抗破坏能力。输电线路铁塔15m以下螺栓全部加装防盗螺母,水泥杆拉线UT线夹全部加装防盗螺母,并要求设计人员以后在设计时即考虑器材的防盗问题。与各收购废品店联系,凡遇电力器材废品送卖者,一律报警处理。供电公司还应组立警务室,公安民警派驻,便于打击盗窃电力器材,破坏电力设施分子,人为的外力破坏索赔工作。

5)加强宣传,加强与地方政府、群众的沟通联系

在跨越菜地的线段,由于菜农使用的尼龙薄膜容易被风吹起,悬挂导线,相关部门应逐家上门对菜农进行宣传教育,讲明危害,要求在台风来临前,一定要将尼龙薄膜等容易被风吹起的飘移物用重物压住或临时收起。对线路保护区内妨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树木、建筑物以及人的行为等,虽经线路运行单位多次纠正仍不能取得效果的,供电公司应利用法律手段、通过律师函等形式进行正面交涉,依法保护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加大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利用典型事件和时机,广泛持久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全社会逐步形成一个共同爱护输电线路等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通过供电供司与当地政府保持紧密联系,争取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地方政府的公安、安监、林业、城管等执法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打击线路保护区内危害线路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主动与安监局等政府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对违章施工、违章建筑、线路保护区内的高秆植物等影响线路运行安全的隐患进行查处、整改,对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施工行为及时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将危害情况提交当地经信委、安监局,并促使政府部门履行管理职责,改善电力设施运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