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电源系统一点接地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配电变电所中的两种接地

配电变电所是指向低压电气装置供电的变电所,其高压侧电压为6 ~ 35 kV,低压侧电压为1 kV及以下。这是多电源系统接地的发生地。配电变电所有两种接地:保护接地和系统接地。

保护接地是“为了电气安全,将系统、装置或设备的一点或多点接地”。配电变电所中全部高压和低压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共用一套接地装置,不允许分别接地。因此,这种接地应称为“变电所保护接地”。

系统接地是电力系统的一点或多点的功能接地和保护接地。在配电变电所中,只有低压系统接地(即TN或TT系统的首字母“ T ”)。对TN系统而言,低压电气装置的全部外露可导电部分均连接到系统接地上,其首要作用是保护接地。

《理解》把多电源TN系统一点接地定性为功能接地是不正确的。功能接地是“出于电气安全之外的目的,将系统、装置或设备的一点或多点接地 ”。对高压系统中性点接地或可称为功能接地,但配电变电所中没有高压系统接地(高压系统中性点接地在上级变电站中)。多电源TN系统一点接地是低压系统接地,不应称为功能接地。

注:配电变电所保护接地和低压系统接地,可以相互分隔或连接。分隔或连接的条件涉及高压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低压系统接地型式、低压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以及变电所与建筑物的关系(附设或独立)等,详见《工业与民用供配电设计手册》第4版14. 2节。对采用TN系统的附设变电所,两种接地应共用一套接地装置。

高压系统不适用于多电源系统一点接地的要求

《理解》认为:“各电厂向电网供电,各电厂发电机组视为一个电源,向公网供电就组成了高压多电源系统。”为此,还列举了高压系统的设计规范,以及“并列运行的控制部分、执行装置、保护装置、隔离装置”之类。这就偏离了问题的内涵。

从适用范围看,GB / T 16895. 1 - 2008 / IEC 60364 - 1:2005和GB / T 16895. 10 - 2010 / IEC 60364 - 4 - 44:2007都是低压电气装置标准。GB / T 50065 - 2011有关多电源系统接地的条文也是低压系统的内容。这些条文对高压电气装置并不适用。

从技术概念看,高压三相交流系统没有中性导体,不存在“一些工作电流可能通过不期望的路径流通”的问题。不同电压等级、不同接地故障电流的高压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各异。高压电力系统不涉及一点接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