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四线制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的区别
中性点接地的供电系统中不宜采用保护接地而采用保护接零。
因为如果采用保护接地,则万一某相碰壳,电流为220/(4+4)=27.5A(4分别为系统接地装置和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这样大的故障电流可使额定电流在10A以下的熔体迅速熔断,从而使故障点脱离电源,但许多电气设备的熔体额定电流比较大,故障电流不足以把熔体熔断。这样电气设备的外壳就长期有电流流过,外壳对地电压为27.5×4=110V,此电压对人体是不安全的。如果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较大,则故障电流更小,熔体更不容易熔断,而外壳的对地电压则更高,也就更危险
中性点不接地的系统中应该采用保护接地。
如果采用保护接零,当系统发生一相碰地时,系统可照常运行,这时大地与碰地的端等电位,会使所有接在零线上的电气设备外壳呈现对地电压,相当于相电压,非常危险,也就是说此时大地为一相线,零线对地的电压不再是0V,而是220V 。
所以同一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1、如果中性点不接地,零线有电,不能接零保护;
2、如果中性点接地,设备外壳接地保护,保护不了,漏电时外壳有大于110V危险电压;
3、所以中性点不接地,设备外壳接地,漏电时外壳没有危险电压;
4、如果中性点接地,外壳接零保护,漏电就短路跳闸起到保护作用;
5、“为什么不能同时存在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应该是只能用条件允许的保护方式;
6、混用就有危险,或者无保护作用,更重要的是一种保护漏电时,另一种保护出现危险,所以不得混用;
7、在保护接零的系统中,设备接零保护后要求重复接地,不是混用!!!
另外:由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低压设备中不可同时采用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
因为:当采用保护接地的设备绝缘损坏碰壳,而故障电流又不足以把熔体熔断时,会使零线上出现对地电压,使有保护接零的设备上都带有危险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