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对地距离

一、线路安全距离

线路安全距离指导线与地面(水面)、杆塔构件、跨越物(包括电力线路和弱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配电设备安全距离指带电体与其他带电体、接地体、各种遮栏等设施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检修安全距离指工作人员进行设备维护检修时与设备带电部分间的最小允许距离。该距离可分为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工作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带电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

二、10-110kv线路对地的安全距离

1.10KV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10KV电力线路与居民区及工矿企业地区的安全距离为6.5米;

非居民区,但是有行人和车辆通过的安全距离为5.5米;      

交通困难地区的安全距离为4.5;

公路路面的安全距离7米;    

铁道轨顶的安全距离为7.5米;    

通航河道最高水面的安全距离为6米; 

不通航的河流、湖泊(冬季水面)的安全距离5米。

2.110kv线路对地的安全距离

居民区:7.5米;;非居民区:6米;交通困难区:5米

3.对于小于或等于10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净距离要求均为7米;

4.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0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