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触电死亡是大电流导致的,跟电压没有直接关系,我们可以根据欧姆定律计算,当产生大电压,而导体电阻很大,得到的电流就会很小,就不会发生事故。1,人们通常把电击电流分为感知电流、反应电流、摆脱电流和心室纤颤电流等 ,人类触电死亡是因为电压导致的电流通过人体,对人体的心脏刺激,造成生命损失。平常我们说的安全电压不超过三十六伏特,其实本质上还是因为电流。2.我们知道在人体触电形成闭合回路,是电压产生电流传递到人体,造成伤害。所以人触电死亡严格来说是大电流导致的。 触电伤亡的直接原因在于电流在人体内引起的生理病变。显然,此电流的大小与作用于人体的电压高低有关。这不仅是由于就一定的人体电阻而言,电压越高,电流越大,更由于人体电阻将随着作用人体的电压升高而呈非线性急剧下降,致使通过人体的电流显著增大,使得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更加严重。
究竟多高的电压才是人体所能耐受的呢?在一般环境下,若按安全电流30mA,人体电阻1000~2000Ω计,可得安全电压为30~60V,为此,在GB/T 3805-2008《特低压(ELV)限值》中将安全电压的额定值分为42,36,24,12,6V五级,见表1,不同接触状态下的安全电压见表2。
表1 安全电压等级及选用举例
安全电压(交流有效值kV) | 选用举例 | |
额定值 | 空载上限值 | |
42 | 50 | 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使用手持或电动工具等 |
36 | 43 | 潮湿场所,如矿井,多导电粉尘,及类似场所使用 照明灯等 |
24 | 29 | 工作面狭窄,操作者易大面积接触带电体的场所如 锅炉、金属容器内 |
12 | 15 | 人体需要长期触及器具上带导体的场所 |
6 | 8 |
表2 不同接触状态下的安全电压
类别 | 接触状态 | 通过人体 允许电流 (mA) | 人体电阻 (Ω) | 安全电压 (V) |
第一种 | 人体大部分浸于水中 | 5 | 500 | 2.5以下 |
第二种 | 人体显著淋湿;人体一部分经 常接触到电气装置金属外壳和构 造物 | 30 | 500 | 15以下 |
第三种 | 除一、二种状态外的情况,对 人体加有接触电压后危险性高的 状态 | 30 | 1700(接 触电压为 500v时 人体电阻) | 50以下 |
第四种 | 除一、二种状态外的情况,对 人体加有接触电压后危险性低或 无危害的情况 | 不规定 | 不规定 | 无限制 |
表3 触电事故的几种常见原因
原 因 | 说 明 |
缺乏电气安全 常识 | 在线路下建房、打井;在电线上晾晒衣服;把普通220V 台灯移到浴室照明,并用湿手去开关灯;发现有人触电时, 不是及时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压,而是用 手接触电压者等 |
违反操作规程或 规定 | 检修用电设备时违反规程,不办理工作票、操作票,擅 自拉合隔离开关;在没有确认现场情况下,电话通知停电, 送电;在工作现场和配电室不验电,不装接地装置,不挂 警示牌等 |
电气设备维护 不良 | 绝缘导线破损;电机受潮后绝缘性能降低,致使外壳带 电;电杆严重龟裂,导线老化,松弛等 |
电气没备质量 不良 | 低压用电设备进出接线裸露在外;台灯、洗衣机、电饭 煲等家用电器外壳未接地,漏电后碰到外壳;低压接户线、 进户线安装高度不够等 |
电气安装不合 要求 | 导线间交叉跨越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电力线路与弱电 线路同杆架设;导线与建筑物的水平或垂直距离不够;用 电设备接地不良造成漏电;电灯开关未控制相线及临时用 电不规范等 |
意外事故 | 遭受雷击等 |
人体对不同频率的生理敏感性不同,因而不同频率的电流对人体的伤害程度也就有区别。工频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最为严重;直流电流对人体的伤害则较轻(男性平均被脱电流为76mA);高频电流对人体的伤害程度远不及工频交流电严重,故医疗临床上有利用高频对患者进行理疗的医疗机械,但电压过高的高频电流仍会使人触电致死。
另外,电场可以使处于其中的导体内部电荷重新分布,特别是高压电场,这种静电场感应作用尤为显著。所以在高压电场中,会出现许多影响人身安全的异常现象。女性在高压输电线路或设备下站立或行走,往往有不舒服的感觉;距离高压带电体较近时,会感到精神紧张、毛发耸立,严重时身体与衣服接触处有刺痛感觉;或者在头与帽子之间,脚与脚之间产生使人难受的火花。由于静电感应,处于高压电场中的金属设施,会产生感应电压,当人体触及时,便可能发生触电。在美国,500kV输电线路下面,就发生过人体接触金属栅栏的触点事故。有的地方在高压输电线路附近用铁丝晾晒衣服,也发生过触电现象。我国在330kV线路投入运行初期,在线路跨越汽车站处曾发生过旅客上下麻电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