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供电企业每年都于保险公司合作,对供电,电力设备,设施,进行参保。
一般看情况下,由于供电企业供电电压质量,或因零线N断(接触不良,并线,短路,氧化)发生的故障问题,而引发烧坏家电的,
供电企业是给予维修或者赔偿的,但是主要是以维修了修理为主,实在是修不好的话,按家电的购买时间, 根据购买使用的时间进行折旧赔偿,一般家用电器的使用年限为10年左右,
据体的赔偿金额,根据家用用电,电器的类别不同,使用的年限不同,根据有羊赔偿标准进行协商赔偿。
一般是可以的,因为根据国家规定,供电局提供的电力电能质量,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标准。
这里所说的电能质量,包括电压,频率,谐波,闪变等。
根据《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2008)中规定:35kV及以上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2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土7%;220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10%。
因此,按照这个规定,供电局提供的电力,其电压范围应在235.4V到198V之间,如果你家使用电网电力,而且有证据显示是由电网过电压造成的你家电器烧毁,你可以向电力局举证后赔偿,具体办法也很简单,拨打95598就行了。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220V只是一个通用说法,你不能用万用表量起来电压不等于220V就向供电局投诉,供电局提供的电压,只要符合约230-200伏之间,都算是合格的。
我国采用三相电源供电,一般情况下,电压升高,都是由于连接变压器中性点的pen线断线引起的。
我们正常使用的电压是220伏,如果电压突然成为380伏,造成用户家中的电器烧毁,只要不是个人私拉乱接,可以向供电局讨要说法。
在排除了不是个人乱接线造成的电压突然升高,而是供电方面造成的,我认为向供电局索赔是有道理的,主要是对电路管理不善造成的,应负一定的责任。如果是因为天灾人祸等自然因素造成的电压升高,造成用户家中电器烧毁,那么只能自认倒霉,无话可说了。
供电变压器和电度表包括供电线路等设施的产权属供电局,这些设施及供电线路的维护自然也也属于供电局,用户只有使用权。当某些原因维护不当导致变压器端零线断时,就有可能引发220V入户电压升高至380V故障,造成用户电器烧毁损失,其责任的划分要看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其二,产权方设备维护工作做不到位引发。以此划分,第一个方面的问题找供电局索赔的理由不充分,损失应由用户自行承担,如果用户之前办理了财产险的,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只有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属维护不当的责任事故,应由作为产权方的供电局负赔偿责任。
你说的是电压过高吗?如果电压220伏变成380伏,所造成的家用电器的损坏,供电部门是会赔偿的。赔偿原则是能修给修,不能修的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