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压电动机的检修与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的检修有很大的不同。为指导员工采取正确的方法维护保养检修高压电动机,实现高压电机的完好目标,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标准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为维修电工保养维护检修高压电动机提供理论参考依据。
3、引用文件
标准引用了:《高压电机说明书》
4、标准内容
4.1安装及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经长途运输或长时间搁置不用的电动机(半年及以上),使用前应测量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10KV高压电机最低电阻不小于11MΩ,否则应进行干燥处理直到绝缘电阻合格为止。其干燥方法:可接通加热器或用白炽灯或红外线加热,加热时应使绕组温度逐渐升高,但不能超过绝缘等级所规定的数值。
电动机应有热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断相保护、漏电保护等装置,并应根据电动机铭牌数据调整保护装置的额定值。
滑动轴承电动机与主机对轮前应先找电机轴向磁中心,磁中心在电机出厂前已调整好并作了标记。找磁中心时轴承座上安装的磁中心指示器指针应对准轴上标记槽,或轴承座外盖端面与轴上标记槽(此标记槽在指示器标记槽里侧靠近轴承台)对齐。如果没有磁中心指示器或磁中心指示器已无法指示正确磁中心位置时,应以轴承铭牌为准,轴承铭牌会准确地告诉你“轴伸台肩到轴承盖外沿轴向距离为多少毫米”。
电机轴承采用滚动轴承或滑动轴承,润滑分自润滑和强迫润滑两种。根据需要可加轴承测温装置,强迫润滑要保证进油压力为0.01MPa~0.05MPa,进油温度15℃~40℃。回油无油压,回油油箱的液面低于滑动轴承油标的油面高度。其具体高度标准以能保证轴承油池内的润滑油能通畅地流回油箱为准。
采用滚动轴承的电动机,若滚动轴承原来的润滑脂已变质干涸或弄脏,应先用煤油清洗,然后用汽油清洗轴承后再加新的润滑脂。每个轴承应加新的润滑脂量。一般情况下,2极电机加润滑脂量为轴承空腔容积的1/2。4极及以上为轴承室的2/3。注油时,轴应转动,以便使新润滑脂均匀分布于轴承上。重加润滑脂后可能会使轴承温度升高一些,当运转一段时间多余润滑脂从轴承中甩出来,轴承会恢复正常温度。一般应勤加脂,少加脂,重新装配轴承时,切勿使轴承受强力打击。电动机正常工作时应定期用油枪通过油杯加入新的润滑脂,注入新的润滑脂量及时间见轴承铭牌或参考如下公式:
W=D·B/K W—注入新的润滑脂量(g) D—轴承外径(mm)
B—轴承宽度(mm) K—系数,100~200(按工作情况选取,工作状况恶劣时选取较小值)。
安装时应注意电动机轴线中心与被拖动设备轴线中心保持一致,偏差为0.02mm,否则会引起电机振动、轴承损坏或断轴现象。
4.2电动机与电源连接时应注意事项
4.2.1先将铁垫圈、橡皮圈套在电缆上(铠装电缆需去掉钢带),然后处理电缆头。
4.2.2接线盒的橡胶密封圈有几个同心圆槽,根据电缆直径的大小可去掉不需要的同心圆圈。使密封圈的孔径与电缆外径相符,以保证安装出线斗后,橡皮胶圈与接线盒口间能紧紧压牢密封。
4.2.3接线盒空腔接好线后安装接线盒盒盖时,应检查接线盒空腔内有无杂物和灰尘等。
4.2.4电动机机座、接线盒内分别设有接地保护螺栓,接线时应将接地线用螺母或螺栓压紧,以保证电动机可靠接地。
4.2.5进行外部机械检查,检查之后各零件应无缺损,螺栓应拧紧。
4.2.6经上述检查合格后,方可起动电动机,空转一段时间,检查、测量是否有不正常的噪声、振动、局部过热以及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油路是否畅通,是否漏油等。如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并予以排除。 4.3电机使用与维修
电动机的清洗。电动机在使用时间内,应注意它的清洁,特别是线圈的清洁,无论电机的内部和外部,都不允许弄脏,也不允许有水和油落入电机内。
根据现场的情况,电动机应定期(至少一年一次)检查电动机内部。用手风箱或者以带有木头或橡皮喷嘴的软管(为了防止线圈损坏,不可用金属喷嘴)用压缩空气吹净尘土,灰尘要从电动机内部吹出,不可由一部分吹到另一部分。细小的金属物品、拉断的导线等,不要堆放在电机旁边,以免落入电机内部。
对于滚动轴承电动机根据运行情况运转约700~2000小时(工作时间,高转速时取小值,低转速时取大值)补充或更换润滑脂一次,按注油铭牌进行。用于多灰尘或潮湿环境的电动机轴承应经常地补充或更换润滑脂,一般宜勤加少加,同时清理排油装置,清除废油。滚动轴承的电动机轴承用2#锂基润滑脂,“W”型用3#锂基润滑脂。
在起动长期不用的电动机时,必须先检查滚动轴承的润滑状态,倘若原来的润滑脂已脏或硬化,应按4.1.5要求处理。
对于滑动轴承电动机,润滑油根据轴瓦直径及轴瓦接触面相对线速度来选择,对于转速1000≤n≤3000,若轴径d≥Φ180mm,润滑油牌号选择L-AN22;若轴径d≤Φ160mm,润滑油牌号选择L-AN32.
对于采用滑动轴承的电动机,为了避免转子碰到定子,必须定期检查气息(在电动机两端进行检查);必须经常检查所有螺栓拧紧程度,特别注意固定绝缘部分与旋转部分的螺栓必须处于紧固状态。
必须经常检查线圈的绝缘电阻,任何一相线圈的绝缘电阻降低时,应仔细清除污物和灰尘,可用汽油或甲苯清洗,最后烘干再涂漆。
电动机使用时,应备有一个记录本,系统地记录电机运转参数,更换轴承及润滑脂的时间和各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记录的内容还应包括:电动机起动及停车、停车原因、轴承温度、室温、热电偶读数以及电动机和传动装置在工作中的不正常现象,还应记录检查及日常修理情况等。
4.4运行中故障及其主要原因
4.4.1机械故障
滚动轴承的过热;可能是由于润滑脂不足或过多、油压过高、回油不畅、回油有压力(应保持无压回油)、供油系统液面高于滑动轴承液面、轴承所用油质不良或粘度不够引起。也可能是由于轴承槽内压力和轴承盖外压力不均匀所致。
电动机的振动:机组的轴线没有对准,电动机在底板上的位置不正,转轴弯曲或轴颈振动。联轴器配合不良,转子皮带盘或联轴器平衡不良,轴颈与轴衬间的间隙过大,鼠笼转子铜排断路,转子铁芯振动,底板不均匀的下沉,底板钢度不够,底板的振动周期与电动机机
组的振动周期相同或相近,皮带轮粗糙或装置不正,传动机构工作不良及有碰撞现象等引起的。
转子偏心:可能是由于轴衬松掉,轴位移,转子及定子铁芯变形,转子弯曲及转子平衡不良等引起的。
4.4.2电气的故障
启动时的故障:由于接线错误、线路断路、工作电压错误、负载力矩过高或静力矩过大、起动设备有故障等引起的。
过热的原因:由于线路电压高于或低于额定值、过负荷、冷却空气量不足、冷却空气温度过高、匝间短路及电机不清洁等所引起的。
绝缘损坏:可能是由于工作电压过高、酸性、碱性、氯气等腐蚀性气体造成的损坏、太脏过热、机械碰伤、温度过高、在温度小于0℃下保藏和水分侵入等引起的。
五、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检修技术标准
1、目的
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技术标准。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维修电工在防爆区域内所进行的设备安装、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3、引用文件
标准引用了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防爆电机说明书》
4、标准内容
4.1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要求
4.1.1爆炸危险场所电缆的敷设
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不可能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满足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要求。 电缆线路除按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电流选用电缆外,还应根据使用环境的情况,选用具有相应的耐热性能、绝缘性能和耐腐蚀性能的电缆。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线路的额定电压,且不得低于500伏(通讯电缆除外)。零线绝缘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相同,并应在同一护套或钢管内。
电缆和绝缘导线的线芯截面须较非爆炸危险场所用的留有适当的余量。
有剧烈振动地方的用电设备的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软导线或铜芯多股电缆。
4.1.2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连接要求
电气线路在爆炸危险场所中一般不应有中间接头,在特殊情况下,线路须设中间接头时,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分线盒)内连接和分路。
电气线路使用的连接件,如接线盒、分线盒、接头、隔离密封盒、挠性连接管等,
1区范围内可用隔爆型、增安型。
2区范围内可用增安型。11区范围内可用隔爆型、增安型。
电机的进线口、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应装设挠性连接管。
电气线路应根据需要设有相应的保护装置,以便在发生过载、短路、漏电、接地、断线等情况下自动报警或切断电源。
除移动式电缆和铠装电缆外,引入口均须用带有螺纹的保护钢管与引入装置的螺母相连接。
4.1.3钢管配线工程方法
爆炸危险场所不准明敷绝缘导线,必须采用钢管配线工程。爆炸危险场所钢管配线工程应使用镀锌钢管。
4.1.3.1钢管之间、钢管与钢管附件、钢管与电气设备引入装置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其有效啮合扣数应不少于6扣,I区及II区范围内并用防松螺帽牢固地拧紧。为防止腐蚀性气体、粉尘或潮气的侵入锈蚀,在螺纹部分并涂以不干性防锈油。
4.1.3.2镀锌钢管的连接处除设计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可不设置金属跨接线。
4.1.3.3当管径大于50毫米,管路长度超过15米时,每15米左右应在适当地点装设一个隔离密封盒。
4.1.4电缆的选用
4.1.4.1按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和防爆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电流选用橡胶、塑料护套电缆或金属铠装电缆,高压配线必须采用电缆工程。
4.1.4.2用隔爆密封式将电缆引进接线盒时,电缆断面应为圆形, 且护套表面不应有凹凸等缺陷。
4.1.4.3固定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铠装铅包油浸纸绝缘电缆、铠装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或不燃性橡胶电缆等。
4.1.4.4固定敷设的照明、通讯、信号和控制用电缆应用铠装电缆、塑料护套电缆,非固定敷设的电缆应用橡胶护套电缆。
4.1.4.5非铠装电缆明敷时(煤矿井下除外),应选用钢管或钢板制的电缆槽(电缆托盘)加以保护或在电缆沟内敷设。
4.1.4.6钢带铠装电缆明敷在不容易受到外伤的场所,可不加防护措施。
4.1.4.7电缆暗敷时,如电缆敷设在混凝土地坪下或设备的混凝土基础中,必须采用钢管保护。保护管的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如保护管短,弯曲半径大,无碍穿电缆时,可小于此值。如电缆敷设在土壤中, 必须采用带有保护层的铠装电缆。
4.1.4.8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与通讯、信号电缆,高压电缆与低压、控制电缆应分开敷设。
4.1.5电缆线路的隔离密封
4.1.5.1危险区域之间或危险区域与非危险场所之间的电缆沟、钢管、保护管和敷管时留下的孔洞,必须采取隔离密封措施。
4.1.5.2在两级区域交界处的电缆沟内应采取充砂、填阻火堵料或加设防火隔墙分隔并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4.1.5.3保护管管口用不燃性填料进行密封。 4.1.5.4管路通过与相邻区域共用的隔墙、楼板或地坪时,应将穿过墙壁楼板或地坪时留下的孔洞堵塞严密。
4.1.6电缆连接的方法
4.1.6.1电缆在防爆接线盒内连接时,纸绝缘电缆的接线盒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橡胶电缆的连接(包括绝缘护套的修补),须用热补或同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热补或冷补后的橡胶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连接后的各种性能应符合该型电缆的技术要求。
4.1.6.2导电部分的连接应采用有防松措施的螺栓固定、压接、钎焊或熔焊。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时,应选用与电缆外径相适应的引入装置。
4.1.6.3如选用的电气设备的引入装置与电缆外径不适应时,可采用中间接头的过渡接线方式。电缆与过渡线的连接,I区和II区应在隔爆型和增安型接线盒内连接或在非爆炸危险场所过渡连接。
4.2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4.2.1一般规定
4.2.1.1防爆电气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4.2.1.2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4.2.1.3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 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4.2.1.4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联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的内部必须切断电源,并挂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内部送电前,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
4.2.1.5新设备在安装前宜解体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4.2.2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设备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各类防爆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主要的设备要填写岗位运行记录或检查记录。日常运行维护检查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4.2.2.1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化验分析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4.2.2.2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4.2.2.3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4.2.2.4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 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4.2.2.5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4.2.2.6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 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钢板密封。
4.2.3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4.2.3.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检验人员,应进行防爆电气设备修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检修和检验工作。
4.2.3.2防爆电气设备大、中修后,由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并须经防爆专业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4.2.3.3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本安线路除外),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2.3.4隔爆外壳的检修应按国家现行技术规定进行。检修时不得对外壳结构,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质及尺寸进行修改更换。必须修改更换时,应在保证设备原有安全性能的情况下,取得对该产品原鉴定检验单位同意后方可改动。
4.2.3.5在爆炸危险场所需动火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2.3.6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工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其检修周期,检修项目和检验标准。
a小修除进行上述日常运行维护和电气维护检查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清除设备壳内外灰尘、污垢;更换或修理易损耗的零部件和紧固件;修理或调整设备的操作机构和闭锁装置;清理隔爆面、除锈,涂敷薄层防锈油脂,并检验隔爆面完好程度;测量隔爆面间隙,检查外壳完好情况;测试绝缘电阻和检验电气系统;修理或更换电气系统个别零部件;充油设备取油样,做化学分析和电气绝缘强度试验;检查设备各接线部位有无松动和其它缺陷,并进行修理。
b中修除进行小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设备解体检查,彻底清扫;处理外壳由于受外力损伤而发生的局部变形;全面检验电气、机械结构,修理或更换其零部件;修理隔爆面,进行除锈并测量隔爆间隙;加强和处理电动机、变压器的绕组绝缘;根据需要改变电机、变压器内部接线方式;校检、整定继电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仪表的准确性;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试验;外壳空腔器壁涂耐弧漆,壳外表面涂防锈漆。
c大修除进行中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外壳隔爆件的更换和修理,进行必要的水压试验;进行电机端盖止口镶套、更换端盖以及转子轴镶套、焊补等修理;更换磁力起动器或馈电开关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线;重绕电机、变压器的绕组;调整试验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的特性;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强度试验和检测、控制、 保护装置的调整试验;更换局部范围内的电缆线路、钢管配线;进行电缆线路、钢管配线固定部件更新和进行外皮的除锈刷油。
4.3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失效和降级
4.3.1确定防爆性能降级的原则:防爆电气设备因外力损伤、大气锈蚀、化学腐蚀、机械磨损、自然老化等原因导致防爆性能下降或失效时,应予修理。经过检修不能恢复原有等级的防爆性能,可根据设备实际技术性能,按以下原则处理:
4.3.1.1降低防爆等级使用;
4.3.1.2降为非防爆电气设备使用;
4.3.2确定防爆性能降级的处理办法:批准防爆性能降级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须除去原有防爆等级标志,更换相应的防爆等级标志,并从使用部位上拆除,此外还应将其批准降级使用的文件、防爆性能的测试记录等资料一并存入设备档案,并随设备转移。
批准降为非防爆的电气设备,应即除去防爆标志,不得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其批准文件、防爆性能的测试记录等资料应一并存入设备档案,并随设备转移。
4.4电气线路的接地保护
4.4.1接地保护适用范围
在低压中性点接地电路中,必须装设单相接地时能迅速动作的接地自动切断装置。在高压电路中,必须装设单相接地时能立即动作的接地自动切断装置或绝缘监视装置。
非带电裸露金属部分的保护接地:设置在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包括移动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机架、金属电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
4.4.2接地保护要求
4.4.2.1应该接地的部件与接地干线相连的接地线宜使用多股软绞线,其截面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3,且其最小截面铜线不得小于4平方毫米,钢线不小于6平方毫米。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应装设保护管。
4.4.2.2在低压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不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除应分别单独接入接地干线外,禁止串联连接,还应与设备附近的局部接地体相连。
4.4.2.3在中性点接地的低压电路中,保护接地干线应与中性点连接成一体。
4.4.2.4在爆炸危险场所中接地干线(网)应在不同方向与接地体相连。连接处不得少于两处。
4.4.2.5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金属管道,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4.4.2.6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4.4.2.7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的与接地干线(网)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