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即停机的异常情况

由于种种原因,电动机运行中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故障。为了防止故障扩大,以免造成更大事故,避免更大损失,下列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电动机或启动装置内冒烟起火;电动机剧烈振动;运行声音严重异常,如吼叫、扫膛、撞击、绞磁声等;温升超过允许值;转速异常或堵转运行;缺相运行。

2. 一般应急处理方法

(1)换用备用设备。有备用电动机、备用启动装置或备用电源时,应启动备用设备投入运行。

(2)强行送电启动一次。无备用设备而生产又需要电动机运行时,在不危及人身安全和对设备造成损坏的情况下可强行送电启动一次,但在下列情况下不许强行送电启动运行:电动机及其回路上有明显的短路或损伤现象(电动机的电流表指针有严重冲击现象,电动机冒烟、着火或声响异常),发生需要立即停止运行的人身事故,电动机所传动的机械严重损坏。

(3)抓紧时间,组织人力现场抢修。抢修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和拆下电动机传送皮带或联轴器,然后再根据电动机运行时的故障现象,检修电源部分、过流保护装置或启动装置及电动机本身。检修时应先易后难、先电源后设备、先外部后电动机内部,并注意电动机运行环境的温度是否过高。排除故障后,最好先空载运行一次,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电动机空载运行时的三相电流应基本相等且约为额定电流的1/3。另外,电动机正式运行前应仔细检查供电系统、电动机接线及拖动的负载,一切正常后方可通电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