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母线操作

母线停送电时,应做好电压互感器二次切换,防止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向母线反充电。用母联断路器对母线充电时,应投入母联断路器充电保护,充电正常时后退出充电保护。倒母线操作,应按规定投退和转换有关线路保护及母差保护,倒母线前应将母联断路器设置为死开关。对母线充电的操作,一般情况下应带电压互感器直接进行充电操作。

5.隔离开关操作

(1)禁止用隔离开关拉合带负荷设备或带负荷线路。

(2)禁止用隔离开关拉开、合上空载变压器。

(3)允许用隔离开关进行的操作:

a.拉开、合上无故障的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

b.在系统无故障时,拉开、合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开关。

c.拉开、合上无阻抗的环路电流。

d.用屋外三联隔离开关可拉开、合上电压在10kV及以下,电流在9A以下的负荷电流;超过上述范围时,必须经计算、试验,并经主管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电压互感器停电操作时,先断开二次空气开关(或取下二次熔断器),后拉开一次隔离开关,送电时操作顺序与此相反,一次侧未并列运行的两组电压互感器,禁止二次侧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