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 ETC 系统的工作流程
车主到客户服务中心或代理机构购置车载电子标签,交纳储值。由发行系统向电子标签输入车辆识别码(ID)与密码,并在数据库中存入该车辆的全部有关信息(如识别码、车牌号、车型、颜色、储值、车主姓名、电话等)。发行系统通过通信网将上述车主、车辆信息输入收费计算机系统。车主将标识卡贴在车内前窗玻璃上即可。当车辆进入 ETC 收费车道处于 LI 天线的发射区时,处在休眠状态的电子标签受到微波激励而苏醒,开始工作;电子标签以微波方式发出电子标签和车型代码;天线接收确认电子标签有效后,以微波发出人 LI 车道代码和时间信号,写入电子标签的存储器内。当车辆驶入收费车道出口天线发射范围,经过唤醒、相互认证有效性等过程,天线读出车型代码以及入 LI 代码和时间,传送给车道控制器,车道控制器存储原始数据并编辑成数据文件,上传给收费站管理子系统并转送收费结算中心。
如果持无效标识或无卡车辆。在收费车道上高速冲卡而过,天线在确认无效性的同时,将启动快速自动栏杆,关闭收费车道,当场将冲卡车辆拦截;在无专用收费车道的自由流收费时,可启动逃费抓拍摄像机,将逃费冲卡车辆的车头和牌照号码摄录下来,随同出 LI 代码和冲卡时间一并传送给车道控制机记录在案,事后依法处理。
收费结算中心与管理银行收到汇总好的各路公司的收费信息后,从各个用户账号中,扣除通行费和算出金额,拨入相应公司账号。与此同时,银行核对各用户账号剩余金额是否低于预定的临界阈值,如低于,应及时通知用户补交金额,继续通行,导致剩余金额低于危险门限值,则应将其划归无效电子标签,编人黑名单,并通知各收费站,拒绝无效电子标签在高速公路电子收费车道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