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兆光(2012)对我国电力企业需求侧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电力需求侧管理在削峰填谷与节能减排方面有重要作用。
王志轩(2018)对中国需求侧管理的变革做了定性研究,认为中国能源电力发展不平衡与不充分,供给侧与需求侧都需要深化改革,其中需求侧管理的变革不应退回到以前解决短缺为主的阶段,而是要向解决低碳化和供需双侧多样化需求平衡的方向发展。
来凤奎(2018)指出我国需求响应已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多种条件所限,我国需求响应实施在技术、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特别是在需求响应作为互动资源系统运行方面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
蔡建华(2019)对陕西省宝鸡市的电力需求侧管理研究后认为,我国现阶段的需求侧管理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相关部门对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意义认识不够;二是需求侧管理技术支持及后续节电监测环节缺失。
现有文献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但是,这些文献对我国电力需求侧管理面临的新形势,以及新形势下我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如何进行政策创新的研究较为缺乏。本文拟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较深入分析,以期填补现有研究的不足。
二、我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自1990年代初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20余部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04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10年),《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年),以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年),《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2017年),《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2018年)七部。
这些政策确立了我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组织体系、奖励政策及资金来源。广东、河北及江苏等省开展的多种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北京、苏州、佛山、唐山等四城市开展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都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果。
但是,总体来看,我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效果不理想。表现在:
第一,电力用户响应普遍不足。主要原因是现有政策激励力度不足。由于电费在企业生产总成本中占比不高造成电力用户节电意识不强,以及电力用户信息技术能力较弱等;
第二,电网企业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电网企业赚取售电价与购电价差的盈利模式,近些年电力供需矛盾缓解甚至供过于求,电网企业高峰时段减少,电力负荷的压力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