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分类:削峰需求响应、填谷需求响应;紧急型需求响应、经济型需求响应。

补偿价格:紧急型需求响应补偿费用包括容量补偿费用、电能量补偿费用和考核费用;经济型需求响应补偿费用只包括电能量补偿费用。采用“单边报量报价、边际价格出清”模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用户。

补偿费用来源:紧急型削峰、填谷需求响应补偿费用计入供电成本,经济型削峰、填谷需求响应补偿费用暂从电网公司参与跨省区可再生能源现货市场试点形成的资金空间支出。

浙江

响应能力:2020年实现全省精准削峰负荷响应能力达到400万千瓦,负荷侧调峰能力达到统调最高用电负荷的5%左右。

市场主体:突破工业用户作为单一主体参与模式,进一步汇集储能设施、充电桩、商业楼宇、居民家庭等多种负荷类型,积极试点负荷集成商代理方式,实现小散用户高效聚合资源。在水泥、铸造、黑色金属、制药等行业开展实时响应可行性研究及试点。研究电信运营商、大型数据中心等新型用户需求响应可行性方案。

响应分类:日前需求响应(削峰日前需求响应、填谷日前需求响应)、实时需求响应。

补偿价格:削峰日前需求响应按照单次响应的出清价格、有效响应电量进行补贴,出清价格设置4元/千瓦时价格上限;填谷日前需求响应执行1.2元/千瓦时年度固定补贴单价;实时需求响应执行4元/千瓦时年度固定补贴单价。

补偿费用来源:2020年度电力需求响应补贴资金来源于2019年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购电差价盈余部分。

江苏

响应能力目标:逐步形成峰时平均负荷5%左右的需求响应能力。

市场主体:居民用户、工业企业、负荷集成商、拥有储能设施的用户、充电桩运营商。

响应分类:约定需求响应、实时需求响应。

补偿价格:

对通过需求响应临时性减少(错避峰)的可中断负荷按照其响应类型和响应速度试行可中断负荷电价。T≤60分钟 ,电价标准为10元/千瓦;60分钟<T≤120 分钟,电价标准为12 元/千瓦;T>120分钟,电价标准为15元/千瓦。

对通过需求响应临时性增加(填谷)负荷,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执行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约定响应谷时段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为5元/千瓦,平时段补贴为8元/千瓦。

补偿费用来源:

2015年,江苏开始实行季节性尖峰电价政策,对315千伏安及以上大工业用户7、8两月每天上午和下午各一个小时,在峰期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元,这部分电费全部用于补贴需求响应临时性减少的高峰电力负荷,并保证尖峰电价增收资金和电力需求响应补贴支出之间的基本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