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经济性分为显性利润和隐形利益看待,一方面,基于综合能源系统商业模式的多样性和优越性,使得以微网为代表的新业态为新能源、储能厂商等多项目主体提供了更丰富的应用场景,参与投资的储能厂家可以通过峰谷差套利的形式回收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微网内部的用户则可享受更为可靠的电能,特别是对于重要用户的保底和社会效益的体现则成为用户和电网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于电网公司而言,在获得一定运营服务费的同时,一方面获取了微网运行和商业模式的数据资料,为项目复制的研究提供决策参考,另一方面,微网作为虚拟电厂等形式增加大电网的灵活性,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和延缓电网投资,增加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的同时提高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更重要的,则是对于需求侧响应平台、微电网群的协调控制运行平台,以及多种能源综合调度平台的建设提供数据及物理系统的软硬件支撑。

可以预见,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综合能源服务将仍以电力为媒介。微网既可以实现更大程度上新能源的并网利用,同时也将成为与大电网友好互动的重要灵活性资源。尽管电网企业布局综合能源服务时可以暂时抛开短期成本回收的束缚,但作为多投资主体、多种功能集成的新业态,尤其是社会资本介入的领域而言,当下的盈利模式、合理的回报机制仍然是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甚至是决定投资企业生存的关键问题。

“综合能源服务的核心出发点就是为用户创造价值。用户的诉求很简单,一个是服务、另一个就是收益。现在我们做了这么多的项目,确实降低了用户的用能成本,但是对于灵活性资源参与市场的额外收益还看不到。”该负责人说,“我们不希望看到示范项目永远停留在示范阶段,在目前电力市场化建设的初期阶段,市场还是跟着政策走的,在新业态和新产业的培育期,需要相应的电价机制和市场环境,否则很难激发用户和相关企业参与的热情。”

目前,我国的电价机制并没有形成可靠性电价、尖峰电价等区别电价政策,对于微网而言,在发展分布式与集中式的经济性比选上,以及是加大配电网投资力度还是选择新型保底型微电网建设上则难寻最优解。同时,微网内部的储能既可以以需求侧响应的方式参与电网的削峰填谷,同时,微网整体也可以以虚拟电厂、可中断负荷等形式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但由于目前峰谷电价差值较小、地方性补贴政策存在实施范围的局限,辅助服务市场和现货市场的进展相对缓慢,使得储能、微网等灵活性资源的作用难以更好显现。

综合能源系统以更适应社会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用户终端多能源品种集成的发展趋势,对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不同能源子系统的灵活性、安全性和自愈能力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