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
一、消协依法受理下列投诉:
(1)消费者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权利受到损害的投诉。
(2)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的投诉。
(3)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而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二、消协不受理下列投诉:
(1)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2)没有明确的被诉方;
(3)经营者事前已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4)争议双方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5)因投资、再生产等需要引发的争议;
(6)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7)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或法院已受理、处理的;
(8)法律、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9)消费者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或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10)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