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展电气专项安全检查,某仓库一个三孔插座引起大家的注意:插座孔已经发糊了(发黑),有明显过负荷冒烟的迹象。然而就是这样的“问题插座”,这样的隐患,仍然在“仓库重地”那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仍然不时在供着过载的负荷使用。
或许有人问,插座咋就发糊和冒烟了?
电工将插座打开,发现插座的插套金属已经退火,接触弹片的弹性已经很差。这时将插头插入插套后,就会引起接触不良现象,持续发热、过载,进而将插座烧糊。这就解释为什么有人反映“用电设备使用不久后,插头和电线烫的厉害的问题”,只不过这样隐蔽的问题,我们没有引起重视而已。这样的插座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绝对不能再继续使用,如果进一步恶化,极有可能引起火灾,后果不可想象……
对照这样的隐患,我总在反思:这样的安全隐患又违反了什么规程条款?插座正常使用负荷量又是如何规定的?
查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3.2规定,施工现场用电,“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这样看,规程是不是早就规定的明明白白,只不过我们自己糊糊涂涂了?
再看插座正常使用的负荷量,按照《通用有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规定,配电给日用电器的插座线路,应按下列要求确定:”插座计算负荷:已知使用设备者按其额下功率计。diangongwugwu.com版权所有!未知使用设备者,每出线口按100W计;插座的额定电流:已知使用设备者,应大于设备额定电流的1.25倍。未知使用设备者,不应小于5A; 插座线路的载流量:对已知使用设备的插座供电时,应大于插座的额定电流;对未知使用设备的插座供电时,应大于总计算负荷电流。”
联想到我们的现场,“俭以养德”的习惯不经意间造成了多少“电气安全隐患”?老化的电气设备、烧糊的插座、冒烟的插头、破损的电线、绝缘受损的电工工具……而这些问题设备,留在身边早晚是个祸害,为何还当宝贝似的留着舍不得报废了?
因此,尽管别人看不起“电工”行业,看不起我们,但是我们自己要电工要有行业规矩和专业素养,尊重行业准则,自己做个“电工明白人”,千万不能在眼皮底下就把“插座糊了 ”类似的隐患发生、甚至扩大,那真的成了“糊涂的电工”了,也就是插座不可“糊”,人也不能“糊”,保持一颗敬重专业,遵守规则,善心发现隐患和整治隐患的心,将隐患第一时间消除。
各位同仁,的插座定期检查、更换没?您的插座千万不能再“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