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2名电工亡,直接经济损失240万元”的触电事故引起大家的关注,2名年轻电工就这样触电,让人心痛,而事故调查报告定性为“电工冒险带电作业以及触电急救处置不当”,更让人心寒。这样的悲剧为什么就发生了?

原来,在10KV低压线路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持证电工)实施新立电杆的拉线作业;距新立电杆水平距离仅约1.5米处为未停电旧低压线路(裸导线),作业人员刚在旧低压线路未停电的情况下,将麻绳从带电低压线路下方一侧向上抛,翻越过带电线路后,将麻绳与钢绞线(拉线连接部件)相连接,手握麻绳将钢绞线下端拉至拉线棒处,并使用紧线器将钢绞线与UT线夹连接并收紧、绷直时,紧线器夹头松动、打滑,钢绞线迅速回弹、下跌,并与低压带电裸导线接触导致一名电工触电死亡;另一名电工在现场先后采用手拉触电者的方式实施应急救援时,也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又是一起冒险带电作业引起的悲剧,背后又是“违章”在作祟,尽管让很多一线作业作业人员心里不舒服,但确是事实。或许有人说,怎么又扣上“违章”的帽子啊,对逝者太不敬了?查阅《安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GB 26859—2011第4.3.2条),不难发现,“在线路及配电设备上进行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时,应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提出停电申请,由调度机构管辖的需事先向调度机构提出停电申请,同意后方可安排检修工作”,但现场却带电作业,真的是铤而走险!对高压带电设备缺乏敬畏,对带电作业极易引发触电风险辨识不到位、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如此漠视生命安全,真的可怕!

没出问题前,“冒险带电作业”或许是“水平高、技能强”;而一旦事故,则全是“一线作业人员违章蛮干”,全是自己背锅,指望单位帮你说话,那真的是想多了。于是我们见到事故报告写到:“从业人员(死者)的风险辨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作业人员(死者)明知有低压带电线路阻碍影响其拉线施工的情况下,仍然违规冒险带电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这样再来看,就事论事的分析,两名电工是不是违章了?“悲剧的受害者又一次成了直接责任者”,让人惋惜不已。

而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这样的“潜规则”一定要想明白。致富千日功,出事当日空。活是公家的,活是干不完的,钱是苦不够的,但是生命是自己的,幸福是家人的,是一去不复返的,孰重孰轻,我们难道真的就想不明白?

事故教训须深刻吸取!针对类似的违章千万别“见怪不怪”!各位同仁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