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具安装维修资质如何办理
(一)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
(三)有公开的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服务电话,且有24小时值班人员。
(四)有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
1.与安装管道相匹配的钻孔设备、机械绞丝设备;
2.常用的工具和维修用的零配件;
3.能直接检测燃气压力、流量,水压、水量、温度等主要检修、调试指标的专用仪器;
4.燃气检漏仪及泄漏浓度报警器;
5.其他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
(五)配备4名以上具有工程、经济、会计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燃气或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六)有4名以上持有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
(七)有按照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制定的作业标准。
(八)有完善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承接的业务依照有关标准,建立了严格的检验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
(九)有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服务标准。
(十)有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定的《安装、维修委托书》。
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应当提交的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燃气)主管部门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本通知的规定确定。
燃气具安装维修资格证必要办
由省里颁发的安装维修的一种资格证书,无此资格证的话,不具备安装燃气具的资格!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申请所需文件
燃气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您就借鉴一下吧,希望对您有帮助!施工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一、氧气瓶操作规程
1、氧气存在处周围10米之内不准放有易燃易爆或其它油脂类物品,氧气瓶存放须有专用架子,不得横卧在地,空瓶,满瓶必须隔开存放。
2、氧气瓶存放时必须盖好帽,存放环境温度不得超过35度,夏季适当遮阳,防止日光下暴晒。
3、搬运氧气瓶要做到小心谨慎,轻搬轻放,现场搬运应用专用手推车运送,禁止用肩扛或横在地上滚动,远距离搬时要戴好帽。
4、开关瓶嘴时,手和工具要严防沾有油污,装在瓶嘴上的氧气压力表,要保持准确灵敏,禁止沾油。
5、安装氧气表要吹冲开关上的灰尘,低压调节器应处关闭状态,使用时,先开启高压开关,后缓慢开启低压调节器,直到符合要求。
6、冬季发生冻结时,禁止用明火或敲击解冻。
7、割刀的皮管及各连接处应经常保养、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修理,不得有漏气。皮管不准和电线混在一起,使用的皮管横过通道时,上面在加以保护,避免受到机械损坏。
8、停工或操作者离开现场时,先关闭高压开关,再将减压阀的调节螺丝退出。
9、不得到氧气瓶中的氧气全部用完,剩余压力不得少于1-2公斤/厘米2。二、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1、乙炔气瓶存放处离周围10米之内,不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存放、运输及使用不得横卧在地。
2、乙炔气瓶存放处环境不得超过35℃,夏季须适当遮盖,防止日光曝晒。
3、搬运乙炔气瓶要小心谨慎,做到轻搬轻放,禁止用肩扛或横在地上滚动、撞击。
4、严格按操作次序开启或关闭乙炔气瓶,正确调节好出口气量。
5、乙炔瓶与动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距离,并与氧气瓶有5米以上间距,乙炔气管与电线不准混在一起,过横道时应加保护。
6、冬季发生冻结时,只能用温水轻缓解冻,禁止用明火或敲击的方式来解冻。
7、工作结束或操作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关闭好乙炔气瓶,并卸下减压连接装置。
8、不准将乙气瓶作其它用途。三、柴油发电机(组)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应对各部件包括蓄电池及其接线、油路和系统油量(包括曲轴箱油位量)、风扇、发电机皮带、各紧固件、联轴接地装置等认真检查,确认一切正常。
2、按照操作规定的顺序启动、送电、停车和进行各项检查。
3、发动机及电动机如有异声,应立即停车检查,直到没有异声方可使用。
4、发电机不准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使用。
5、发电机水温及油温不得高于90℃,低于40℃,发电机不得超过70℃。
6、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于职守。
7、柴油发电机在运行中,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做好运行记录。四、电动绞丝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扎紧袖口,戴防护镜,不准戴手套。
2、开机前要检查电器系统、冷却和润滑系统、坚固件是否正常,机器是否正常,机器如长久未使用,要由专职电工进行试行,正常后方可操作。
3、操作工不能擅自拆修电动机入电路部分,更不能带电拆电器部分。
4、长管子绞丝,除安置搁架处,管旁不准闲人站立,以防转子旋转晃动伤人,绞丝时发生不正常情况,应先切断电源,再排除故障。
5、操作工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6、绞丝机应保持清洁和润滑,保护设备完好,电机部分不能浸水和淋晒,以防漏电。五、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砂轮机必须装有完好的防护罩壳,不懂砂轮机使用方法者不得擅自使用。
2、使用前要试转3分钟,观察砂轮机转动是否平衡,试转时操作工作人员应离开砂轮机的正面。
3、砂轮机必须在速度稳定后才能使用,并经常保护砂轮圆形,用好后随手关机。
4、操作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操作者应站在砂轮的侧面30度位置。
5、禁止用回丝、毛巾衬着工件,磨削时不得用力过猛及撞击砂轮,侧面磨工件时推力不可过大。
6、严禁将大型物件放在砂轮上磨,同时禁止在吵轮上磨木块、塑料、纸板等物体,磨小物件时必须用钳子夹住,禁止用手直接打磨。
7、发现砂轮机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在排除故障和采取措施后方能继续使用。
8、砂轮机只准一人使用,严禁多人同时合用。
9、砂轮机靠山不准拆除,应根据砂轮磨损后的直径,适当调整靠山与砂轮的距离。
10、砂轮机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调整及更换吵轮。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制度一、维护、保养
1、对本公司的设备应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各部门的设备实行双包制(包维护保养、包检修),做到每台设备有专人维护保养,有专人检修。
3、操作人员是设备维护保养的主要责任者,每个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训练和技术学习,努力做到“四懂”、“三会”。
4、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及时做好调整、紧固、润滑、擦洗等工作,发现设备所属管道有不正常现象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处理反映,未处理的情况需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对所有备用设备有用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对备用转动设备要定期进行试车,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到随时可动运行。
7、每月月末由技术部组织机修和操作人员对本部门所有设备,工艺管道按设备完好标准,进行严格的评级检查。二、检 修
设备检修分日常维修、突击抢修、综合大修、单机大修。
1、日常维修是指在正常供气的情况下,个别设备运行不正常,需要检修更换零部件等,日常维修由部门的机修人员负责完成。
2、突击抢修系指正常供气中关键或大型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对供气影响较大的修理,突击抢修由技术部安排,部门检修操作人员配合进行。
3、结合大修对设备进行技改的项目,应由提出部门向公司提出书面检修方案,公司召集有关部门开会协商,决定后由技术部、有关部门分头负责办理。
4、单机大修原则上由公司负责完成,或约请有关专家进行。
5、机修后,由部门机修工、操作人员共同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由检修部门写出检修报告,报技术科备查。
突发事故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案第一节、燃气管道火灾事故应急措施和灭火方案
为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少国家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别制定火灾事故应急和灭火方案。
1、接警后抢修小组必须立即出动,到达事故现场并加强与消防部门的协助和配合。
2、紧急动员一切可以的人员,做好防患工作。
3、首先设法堵绝天然气气源,立即关闭着火区域上下游的阀门,切断气源或者采取降低压力控制火势,防止管内产生负压。
4、如支管上无阀门可切断,封堵气源。
5、火势得到控制后,应迅速扑灭火焰,同时要求消防部门在燃烧的天然气设备组织水幕保护,隔绝燃烧,防止气源在减少或将断时,因压力降低而将火苗吸入管内,引进爆炸。
6、火警解除后,查明原因,立即组织抢修。
7、恢复通气前,必须仔细检查管道和设备的各接头有无断裂或泄漏,同时须检查火灾范围内用户的开关是否全部关闭。第二节 燃气管道泄漏(可能伴有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抢修人员进入泄漏区现场,应立即控制气源并驱散所积燃气,严禁启闭电器开关,室内应开门窗,加强通风。
2、地下泄漏抢修宜采用降压或切断气源后进行。
3、燃气管线泄漏点应确定好开挖点,检查漏出的燃气是否已渗入周围建(构)物,并应及时清除;查明漏气点后,确定方案立即组织抢修。
4、污染区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和录像机、照相机、对讲机、电子照相机、碘钨灯等,严禁穿钉鞋、化纤服装及车辆进入污染区。
5、抢修中应组织好事故现场和安全防护工作,备有有效的消防设备(如干粉灭火器)。
6、抢修结束应进行复查,确认不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方可撤离现场。第三节 天然气储配站灭火抢险作战预案一、【总则】
天然气储配站是易燃易爆场所,一旦发生泄漏着火爆炸事故,影响全市正常供气,严重时会造成人员的伤亡。为确保安全生产、稳定供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安部(1991)“三部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城市天然气规程资料汇编》(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灭火作战预案。二、发生泄漏火灾事故种类
1、罐区天然气储罐大泄漏遇明火爆炸;
2、槽车卸车台天然气泄漏遇明火爆炸;
3、厂区天然气管道泄漏遇明火爆炸;
4、机械性设备火灾;
5、电器电线、变配电房火灾。三、储配站若发生大泄漏着火爆炸事故由公司领导同消防大队、建设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事故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扑救火灾(爆炸)事故工作;
2、调查火灾爆炸事故原因;
3、做好事故现场修复工作,尽快恢复安全生产。四、储配站发生小泄漏等一般性事故时由气源厂组成
抢修工作小组:
1、组织协调做好抢修工作;
2、调查事故原因;
3、做好事故现场修复工作。五、储配站当班职工工作职责
1、当班职工要随时观察检查站区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漏气,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抢险抢修,熄灭周围一切火源,立即报告站长及公司领导。
2、当班职工发现站区大泄漏,着火、爆炸事故,要立即 向“119”市(区)消防大队报警,同时报告站长及公司领导。
3、当职工发现各罐区、车间等重点部位天然气泄漏,要做好现场监视,熄灭周围一切火种,严禁车辆进入,集中力量做好抢险抢修工作。贮罐(减压橇)区设备泄漏着火
(1)熄灭站区内一切火种;
(2)立即排空紧急切断阀气源,关闭紧急切断阀;
(3)关闭贮罐底部各个阀门;
(4)查明泄漏点,并进行抢修。贮罐(减压橇)区管道泄漏着火
(1)立即关闭紧急切断阀,关闭贮罐底部各阀门;
(2)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3)应用干粉灭火机进行灭火。
(4)熄灭站区一切火种;
(5)迅速查明泄漏原因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堵漏。贮罐破裂大跑气对策
(1)发现贮罐破裂大跑气,全站立即停止运行,立即用电话报告市(区)消防大队报警中心或“119”,同时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熄灭周围及附近一切火种。
(2)当班职工立即启动消防水泵,对贮罐进行冷却。
(3)立即派人警戒,控制周边所有流动火源。
(4)组织好与排险无关的人员向上风方向撤离至安全地点。
(5)立即指挥调压工、维修工、消防队员做好紧急抢险工作,将消防车开到上风方向待命。贮罐破裂着火对策
(1)指挥员立即指挥消防队员并发出求援紧急呼吁,并启动全部消防水泵对贮罐进行大强度冷却,开启放散阀。
(2)利用各种监测仪表,观察各贮罐的内部压力和温度变化,随时向指挥员报告。
(3)利用最有利点的消防栓、辅设水带,用水枪对着着火罐及邻近贮罐,向罐体上部射水冷却,防止罐体爆炸。
(4)如果水枪射程达不到罐体顶端时,立即采取“两供一”方法冷却。
(5)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密切配合消防大队共同作战。
(6)冷却原则:必须千方百计保证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行(注意:拉全站电闸后,但又必须保证向消防水泵供电)。槽车装卸台灭火排险对策:
1、装卸台气管拆断跑气排除对策:
(1)熄灭周围一切火种,责令司机停车灭火。
(2)关闭气管分、总阀门。
(3)用木楔堵截跑气。
(4)迅速报警,停止运行。
电机着火对策:
(1)首先要拉闸断电,其次切断进气阀,用1211灭火机灭火。
(2)打开门窗通风,启动排风扇吹扫天然气浓度。
阀门损坏跑气着火排险对策:
(1)用木楔堵漏。
(2)熄灭站内一切火种,停止一切车辆行驶。
阀门关不严或损坏跑气着火对策:
原则:先切断或堵塞后灭火,以防止火势随大量跑气形成大面积危险地带,只有因火势凶猛而难以进行切断或堵塞时,方可采用先灭火后切断的对策,同时对可能形成的危险地区进行警戒和熄灭火种等安全措施,灭火时人需站在上风侧。
排险对策:
(1)准备好一切抢险堵漏(木楔、木锒头等)同时设警戒线。
(2)堵漏和关闭阀门。
(3)罐区喷淋冷却,如属于危险地带,应铺设水带利用消防栓(或开启消防水泵)水枪对罐区和槽车体进行冷却,防止罐体爆炸。
(4)使用干粉灭火机灭火。
(5)进一步检查和处理跑气之处。
天然气管线事故应急措施:
凡天然气管线漏气,严重污染周围环境,或有着火、爆炸可能性,视为紧急情况,其应急措施如下:
(1)严禁一切明火,严禁一切机动车,机器,电器设施的移动,如在检修,立即停止工作,做好监护工作。
(2)立即关闭漏气管段两端的阀门。
(3)立即呼救消防,做好灭火措施。
(4)如果是管体漏气,采用管卡检修,控制漏量。
(5)用检漏仪检查环境中的天然气浓度,当浓度低于0.5%时,方可进行抢修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由于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搞好安全防火管理至关重要,公司对安全供气相当重视,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部门的消防安全。
2、公司、部门、班组逐级要有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有逐级防火责任制。
3、实行定期和经常性防火检查,有计划的、有组织的在重大节前、冬季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公司季检查、部门月检查,班组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项目、定资金、定日期、定负责人的“四定要求”认真落实。
4、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防火设计规范,并向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新进公司的职工或调换工种的职工,要根据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进行防火教育,确保教育的质量。
6、对临时性动火要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重点部位及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是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消防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同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为:
(1)消防制度的执行情况;
(2)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的保养和更换情况;
(3)禁火、动火制度执行情况;
(4)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照明装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接地设施是否完好。
(5)易燃物的保管是否良好,道路是否畅通。
3、结合每月例行安全检查,部门每月一次自查,公司每季进行一次大检查。
4、检查后对检查情况须认真汇总,发现隐患,有关部门必须迅速加以整改,对托延、隐瞒者,由公司发出整改通告书,责令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或由于不抓紧整改的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责任。
5、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记录在台账之中,并按“四定”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三、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及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必须按指定地点放置(放在明显、方便、干燥地方,防止日晒雨淋)。
2、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专管人员要有明显挂牌标志。
3、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活动部位经常擦洗上油,外部保持清洁。
4、训练或使用后的灭火器(机)要及进充气、换药。
5、严禁把消防器材挪作它用或随便搬移位置。
6、在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周围道路畅通。
7、对电动消防泵经常起动,定期试运行,保持机械性能良好。
8、对按规定定期检查的消防器材,要认真做好上次检查时间、质量、充电量、换药等的相关详细记录。四、火险隐患登记整改制度
火险隐患,是指在生产、生活中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为使检查出的火险隐患能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1、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登记立案,记录于《火险隐患检查记录》之中。
2、采用边查边改方式,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求部门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3、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火险隐患,检查人应逐件登记,按“四定”原则限期整改,执行改一件销一件制度。
4、对一些重大火险隐患,部门或单位无力解决的,应及时向消防监督机关及主管领导机关报告,求得解决,同时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
5、每次检查记录,要有检查人和部门有关负责人签字。五、火警、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执行“三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育,找出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财产和生命的安全,保证安全供气,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的事故管理由企业领导负责,按各类事故的业务分工,各有关职能部门设专人管理,月初将上月事故汇总上报公司,同时抄报工程技术部、办公室等部门,以便综合统计上报。
2、企业所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企业领导可按指定某一部门为主,组织调查、上报和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领导要亲自参加或组织调查,上报处理。
3、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根据事故“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告时间:普通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报企业主管部门。
4、企业对有多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除按规定格式上报外,填写专题报告书,在事故后二十天内报上级领导机关。
5、凡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单位事故责任。
6、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时内容详细、字迹清晰,事故的时间、事故地点(部位)、事故发生的原因、情节严重程度、损失数据等要准确、防范措施落实程度,责任要明确,并按月上报,不得无故拖延,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若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可先讲明原因,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除限期补报外,还应该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者进行严肃处理。
7、事故调查
(1)普通事故或性质恶劣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一天内,以基层单位领导为主,有关人员参加,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措施,并填写事故报告书。
(2)凡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企业领导要本着“三不放过原则”,亲自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参加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各基层单位要建立事故档案,登记入册,对事故调查分析原始资料(包括现场检查、旁证材料、技术鉴定、分析化验、会议发言记录、照片、综合调查材料等)、事故统计表、专题报告,事故档案应有专职人员妥善保管。
8、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由事故单位(部门)职工讨论,基层单位签署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报企业领导批准,重大事故应由调查组提出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报上级机关批准。
9、对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的部门和个人,由事故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六、消防奖惩条例
1、公司对消防工作有成绩和贡献的,平时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成绩和贡献的大小给予表扬、奖励和记功。
2、对在抢险灭火中有特殊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先由本单位(部门)上报总结材料,经安全小组评议,提交公司行政部门,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3、消防评比,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全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不断总结经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对违反有关制度、规程或规定、擅离职守、操作失误和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后造成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及其影响、责任者的态度等情况,给予适当的处分。
5、处分种类分为: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公司察看、开除等处分,对造成重大或特大事故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7、对蓄意纵火破坏者,应严加惩处,必要时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燃气具安装维修要查“资质证书”如何办理
为了加强和规范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安全管理,建设部于2000年起实行统一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和《职业技能岗位证》。
一、证书发放范围:
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均应按照建设部令第73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并经工商注册后,方可从事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
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人员均应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维护(包括清洗、除垢)等的经营业务。
二、证书范围限定为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范围。
三、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集中办理,统一盖章、编号,由各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职责要求严格发放、管理和使用。
扩展资料: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或者出卖《资质证书》。
二、年检不合格的企业,继续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三、由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原因发生燃气事故。
四、未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移动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
燃气管理部门吊销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后,应当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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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不一定能找到,原理方面的资料倒是有一点。
燃气具安装维修资质如何办理、燃气具维修书,就介绍到这里啦!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