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联电容的作用及安全要求

并联电容器的作用主要是进行无功功率补偿提高功率因数,它的安全要求如下:

    1.对运行中的并联电容器组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看看有无外壳漏油、膨胀等情况,有无放电声响和放电痕迹,接头有无发热现象,放电回路是否完好,指示灯是否指示正常。如果通风不良,外壳温度过高,或外壳膨胀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造成爆炸等事故。如外壳漏油,应更换同型号规格的电容器。

    2.装设并联电容器组地点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C,24h内平均温度不得超过+30℃,一年内平均温度不得超过+20℃。如发现超过上述要求时,应采用人工冷却,必要时将电容器组与网路断开。环境温度的检查,一般是通过水银温度计来进行,并且做好温度记录。

    3.并联电容器在运行时,电压不应超过本身额定电压1.1倍,电流不应超过额定电流的1.3倍。此外应避免电容器同时在最高电压和最高温度下运行,以确保电容器的使用寿命。

    4.并联电容器在运行中,其三相电流应基本保持平衡,如暂不可能实现,可允许在不超过1.3倍额定电流下(由于电压过高或高次谐波引起)继续工作,但应设法消除线路中长期出现过电压或高次谐波,以确保电容器的使用寿命。

    5.由于并联电容器线路上某一接触点出现故障,或螺帽松动,都可能使电容器早期损坏或使整个设备发生故障。因此对电容器线路上所有接点均必须定期仔细检查其接触情况。

    6.如发现并联电容器电路中熔丝熔断,应立即更换。更换时,应根据电容器或电容器组的实际电流来决定熔丝规格。

    7.由于继电器动作而使并联电容器组的断路器自动跳闸时,在未找出跳闸原因之前,不得重新合上断路器。

    8.并联电容器组禁止带电荷合闸,每次重新合闸必须在电容器组断路3min后再进行。

    9.并联电容器组切除后,应通过.其放电回路放电,高压电容器放电时间应不短于5min,低压电容器放电时间应不短于lmin。为确保人安全,人体接触电容器之前,还应当用短接导线将所有电容器两端直接短接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