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松认为,目前现货市场还没有大范围建成和运行,售电公司缺乏有效的偏差负荷调整手段,进一步增加了经营风险和违约风险。“此外,可能受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等利好政策影响,部分社会主体盲目介入售电市场,缺乏必要的技术能力、业务风险管控能力,准备不足导致一系列法律纠纷。”
加强监管规范市场
怎样规范售电市场?对此,薛松告诉记者:“售电市场建设是一项全新的改革任务,尽管各省售电市场已陆续运行近四年,但总体来看,我国售电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售电业务和盈利模式相对单一,售电市场的交易机制、多元售电主体培育、监管体系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共同发力,不断推动售电市场健全完善。”
“作为政府部门,加快完善需求侧资源参与市场交易机制。分布式发电、用户侧储能、可中断负荷等需求侧资源参与市场的诉求逐渐强烈,应加快完善各类需求侧资源参与市场的准入、交易机制等。”一位业内专家表示。
“作为售电公司,要创新盈利模式,开展售电业务的同时,围绕用户需求,通过多元化价格套餐、个性化增值服务或综合能源服务方案,创新商业模式,形成更多利润增长点。近期,最为紧迫的是提高竞价决策能力,增强市场价格波动、用户偏差电量风险管控能力;另外,要精准把握客户需求,细分客户群体,主动创新增值服务。”上述售电公司负责人表示。
对于售电市场监管能力提升,薛松建议:“目前我国对售电市场的监管侧重于事前准入监管和竞价行为的监管,成熟售电市场注重售电市场运行状态的监控,未来应加快健全科学的售电市场监管体系,重点关注用户选择权行使情况、客户服务需求满足情况、新进售电公司数量等指标,确保无准入壁垒、无市场主体行使市场力、售电竞争有效,切实保障用户权益。”
责编A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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